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试验目的
MTS105治疗晚期肝细胞癌的首次人体临床研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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试验设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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试验药物
MTS105注射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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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物介绍
MTS105注射液是一个通过肝脏特异性LNP递送的mRNA编码的T细胞连接器。药物为mRNA-LNP复合体,静脉注射药物后预期药物将会富集在肝脏和肿瘤,由肝内细胞吞摄取后释放mRNA,mRNA在胞质内与核糖体结合后翻译为具有治疗作用的蛋白(GPC3×CD3双抗),从而在肿瘤内激活T细胞,定向杀死肿瘤细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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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选标准
1,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肝细胞癌(HCC),除外纤维板层型肝细胞癌,或肉瘤样肝细胞癌,或混合型肝细胞癌-胆管细胞癌。
2,免疫组化检测GPC3表达阳性(需提供2年内的检测报告,或者同意提供2年内的存档肝肿瘤组织标本检测)。
3,至少存在1个可重复评估或测量的肿瘤病灶(参照mRECIST 1.1标准),对于肝内可测量的肿瘤病灶,要求肝内病灶长径≥1.0cm(接受过放疗或局部治疗的病灶不能作为可测量病灶,除非有证据显示肿瘤进展)。
4,充足的器官或骨髓功能,需满足下列实验室指标标准:
a)血液学(开始研究治疗前7天内未使用任何血液成分及细胞生长因子支持治疗):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≥1.5×10^9/L,淋巴细胞计数≥0.5×10^9/L;血红蛋白≥90 g/L;血小板计数≥75×10^9/L;
b)肝功能:血清总胆红素≤2.5 mg/dL;白蛋白≥28 g/L;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(AST)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(ALT)≤5×ULN;
c)国际标准化比率(INR)≤2.3;口服抗凝治疗2周剂量稳定;口服华法林患者的INR必需≤3.0,且给药前28天内无出血现象;
d)血清肌酐≤1.5×ULN,或内生肌酐清除率计算值≥45 mL/min(CKD-EPI公式);且尿蛋白<2+,或尿蛋白≥2+但24小时蛋白定量≤1.0 g/24h;
e)左心室射血分数(LVEF)≥50%,无具有临床意义且需要用药治疗的ECG异常发现(房颤可入组)。
5,签署ICF时年龄≥18周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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排除标准
1,已知存在的活动性颅内转移,或接受过治疗的脑转移病灶稳定不足4周。
2,接受过肝脏移植手术,或造血干细胞移植。
3,肝脏肿瘤负荷大于50%的肝脏总体积,下腔静脉侵犯、门静脉主干癌栓(VP4),肿瘤侵犯一级支肝内胆管或/和肝外胆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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试验中心
北京 ...